加载中...

建造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纠纷案(简介)

来源:凯发官方首页    发布时间:2024-01-13 21:23:26

  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大中际买卖广场写字楼西区和中区38楼,广东天梭律师事务所

  中XX局与深圳XX出资开展有限公司触及金额为3300万元的建造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纠纷案(简介)

  XXXX年X月,中XX局与深圳XX出资开展有限公司签定“XXXX大厦建造工程项目施工合同”。合同约好:中XX局所属深圳分公司承揽深圳XX出资开展公司“XXXX大厦”工程;承揽规模:①大厦的土建施工图内容(不含消防工程);②造价内包括项目:根底工程、主体工程、屋面排水工程、土建碑帖工程、上下水、电工程、门窗幕墙工程;③室外工程另行协议;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XXX天(按桩检验合格7天后为开工日期);合同价款为人民币6800万(注:设计变更及项目增减不包括在内)。合同还约好了合同价的构成方法、组成合同的文件、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以及附件等。

  中XX局为深圳XX出资开展有限公司代办了数十个工程建造、施工所需的证照、手续,严厉按合同的规则出场安排施工,履行了合同规则的承揽责任。

 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,两边又于XXXX年X月XX日签定《弥补协议书》。该协议书对原合同的部份条款进行了修正,约好:工程预付款依据形象进展共分八期付出;在原供给施工图的根底上增加了一些项目。

  嗣后,在工程项目施工中,因为深圳XX出资开展有限公司不按约好拨付工程款,不只使工程进展拖延,并且数次形成工地停工待料、工人离场、脚手架超期撤除、机械租借超期等,导致中XX局巨额经济损失。

  工程竣工后,经安排检验并对检验会议中提出的定见进行整改,于XXXX年X月X日竣工检验合格。

  中XX局承揽的悉数“XXXX大厦”工程建造项目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72125044.86元,除深圳XX出资开展有限公司已付工程款外,尚欠工程价款人民币33184857.67元拒不承付。

  1、在其他律师的同步见证下,向深圳XX出资开展有限公司签发并送达《律师催告函》,以建议权力,获取依据。

  2、安排、合作中XX局精干力气收拾与该“XXXX大厦”工程施工相关的悉数依据资料。

  4、在法院正式立案后,请求对法院对诉讼请求中触及的工程价款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判定。

  5、署理中XX局出庭,并针对与案子相关的施工合同的主体资格的问题、施工合同是否为总包的问题、合同中对开工日期的确认问题、现场工程师的签证问题、合同约好工程款的付出方法问题、合同价款的调整问题、竣工日期的问题、弥补协议的实在义问题、竣工检验报告问题、工程总决算问题、合同外工程问题等全面宣布了署理定见。

  法院一审判决深圳XX出资开展有限公司向中XX局付出悉数所欠工程价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合计人民币4250万元。

  遇到法律问题,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!快速发问,分分钟帮你回答法律咨询!

小安安
分享:

联系我们,立刻获得报价

联系我们
TOP